2008年12月30日 星期二

拘捕前置原則

問題:
犯嫌由司法警察依77-1通知自行到警局受詢,警詢後,司法警察徵詢犯嫌同意由司法警察陪同前往地檢署說明案情,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羈押必要,可否逕行聲押?

刑訴228....?

沒有留言: